原告行動不便 法官線上調解
青州法院人性化處理交通事故糾紛,為當事各方節(jié)省了時間
來源:濰坊晚報 發(fā)布時間:2021-04-23 09:25:18
4月20日下午4時30分許,在青州市人民法院聽證中心,法官對著手機屏幕有序推進,一場特殊的線上糾紛調解圓滿完成,。原來,該案原告在事故中受傷行動不便,法官在征得雙方當事人同意后,采取了線上調解的模式,及時化解糾紛,為雙方節(jié)省了時間。
今年1月13日,青州的孟某駕駛機動車行至西關路上一小區(qū)門口附近時,與騎電動車的劉某發(fā)生刮蹭,。事故發(fā)生后,劉某倒地受傷,所騎電動車也受損,。
隨后,劉某被送往醫(yī)院救治。經(jīng)交警部門認定,劉某在左轉彎時闖了紅燈,而孟某也未按照規(guī)定正常行駛,雙方負同等責任,。劉某要求孟某及為其車輛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賠償30000元,遭到孟某及保險公司拒絕,經(jīng)過多次協(xié)商一直無法達成一致,。劉某遂將孟某及相關保險公司起訴至法院,要求賠償各項損失共計30000元。
劉某在事故中腿部受傷,經(jīng)過住院治療傷勢雖有好轉,但是目前仍然行動不便,??紤]到劉某行動不便不適合到法院,法官在征得雙方當事人同意后,決定對本案進行線上調解。
4月20日下午4時15分,被告方代理人到庭,原告方及被告方的保險公司工作人員用手機進入人民法院調解平臺,。
在調解過程中,雙方當事人對其他損失數(shù)額爭議不大,后續(xù)治療費成為爭議的焦點,。因為劉某傷情構成傷殘的可能性不大,所以沒有申請進行傷殘鑒定,雙方對后續(xù)治療費產生了分歧,保險公司更是以沒有鑒定意見為由拒絕理賠。對此,法官結合司法實踐,做了詳盡的釋法說理,。最終在法官主持下,雙方達成一致,由被告孟某賠償劉某后續(xù)治療費3000元,。
后續(xù)治療費的問題解決后,在訴訟費用承擔問題上,雙方又產生爭議。劉某要求孟某承擔案件受理費和保全費,孟某拒絕承擔。對此,法官從雙方負事故同等責任的角度,建議雙方各讓一步,。經(jīng)過商議后,劉某同意承擔保全費,孟某同意承擔案件受理費,。
經(jīng)過約20分鐘的調解,本案最終達成協(xié)議:保險公司賠償劉某醫(yī)療費、車損費,、護理費,、交通費共計24150元;孟某賠償劉某后續(xù)治療費3000元,。案件受理費275元由孟某負擔,保全費320元由劉某負擔,。對于這樣的結果,雙方當事人均表示滿意,分別線上線下進行了簽字確認。
濰坊日報社全媒體記者:常方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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