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中介行業(yè)“跳單”頻現(xiàn) 認定“跳單”行為需看三點
來源:廣州日報 發(fā)布時間:2022-02-11 16:09:37
房地產中介行業(yè)“跳單”頻現(xiàn) 律師支招
——認定“跳單”行為需看三點
文/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 張露,、許曉芳
近日,一對明星夫婦購房“跳單”的傳聞在網(wǎng)上引發(fā)關注。“目前此事是否是‘跳單’還沒有明確的定論,,但是一些金額較大的‘跳單’行為,尤其是豪宅的‘跳單’行為確實較多,。”知名地產分析師嚴躍進分析道,。記者也關注到,近期TCL智趣家“跳單”被判賠中介費,。
何為“跳單”,、法律上如何認定“跳單”行為,中介機構會如何防范“跳單”行為,?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采訪了律師進行了解答,。
TCL智趣家“跳單”被判賠中介費
2月7日,一篇關于明星夫婦“跳單”的微博在網(wǎng)絡上引起關注,。2月8日下午,,該明星夫婦方律師發(fā)表聲明,否認“跳單”買房,,并稱該中介捏造事實,,侵犯了他們的肖像權、隱私權和名譽權等,。目前此事未有明確定論,。
近期另一件企業(yè)的“跳單”事件也值得關注。2月10日,,廣州日報記者獲悉,,天眼查App顯示,近日,,北京明睿東方信息咨詢有限公司與北京智趣家科技有限公司相關行紀合同糾紛二審判決書公布,。根據(jù)法院判決,TCL智趣家被判賠中介費25.57萬余元,。文書顯示,,一審原告明睿公司訴稱,智趣家公司為逃避給付中介費,,采用漲價方式給明睿公司錯誤信息,,并與明睿公司提供的客戶簽訂合同,其行為損害明睿公司合法權益,,訴求法院判令智趣家公司支付中介服務費,。對此,,被告智趣家公司辯稱,案涉房屋招租信息是公開的,,沒有委托過任何中介公司提供中介服務,。
一審法院審理認為,微信及錄音記錄可認定雙方形成事實上的委托關系,,智趣家公司的臨時調價行為存在故意阻卻當時交易成功的嫌疑,。最終,法院判決智趣家公司支付明睿公司中介費25.57萬余元,。智趣家公司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二審法院審理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故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公開資料顯示,智趣家是TCL智能家庭打造的集家電的智能控制,、在線商城,、上門服務于一體的綜合應用,通過智趣家App操控,。天眼查App顯示,,TCL智趣家所屬公司是北京智趣家科技有限公司,企業(yè)股東為TCL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為100%,。
何為“跳單”?廣東金宏橋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趙善啟表示,,“跳單”也叫“跳中介”,,通常是指買賣或租賃雙方通過中介居間服務取得聯(lián)系之后,避開中介自行成交或委托其他中介成交,,從而逃避或少付中介費的行為,。
“出現(xiàn)‘跳單’情況還挺多的,一般集中在看房后說沒看中,,未通過原中介購買,自行購買或通過其他中介更優(yōu)惠費用購買,。”上海房產律師郭韌表示,。
律師:認定為“跳單”行為注意以下三個條件
趙善啟表示,從法律的角度上看,,能否認定為“跳單”行為一般符合以下條件:1.雙方有否簽訂居間合同,;2.委托人有否利用中介方的居間服務從而促成交易;3.委托人是否故意逃避中介費。
趙善啟提醒,,一般情況下,,若滿足上述條件,委托方則有可能構成違約,。但并非所有“跳單”行為都需要向中介機構支付報酬,,對于“跳單”行為是否具可歸責性,關鍵還是要看委托方是否利用了中介提供的信息,、機會等條件,。如果合同沒有明確約定中介費及違約責任,對中介機構是不利的,。
上海房產律師郭韌建議,,提供居間服務第一要有明確的書面合同,實在不能落實成合同的,,也要保證存在證明有要約和承諾的證據(jù),,可以是來往郵件、電話錄音等,。
責任編輯:封曉健